救灾救济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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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、制定全市救灾和社会救济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;(08-10-10 14:33)
 2、组织、协调抗灾救灾减灾工作;(08-10-10 14:32)
 3、组织核查并统计上报灾情;(08-10-10 14:32)
 4、统一发布灾情,分配、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;(08-10-10 14:32)
 5、组织指导灾区紧急救助、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;(08-10-10 14:31)
 6、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开展全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;(08-10-10 14:30)
 7、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,指导全市社会救济工作...(08-10-10 14:30)
 8、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...(08-10-10 14:29)
 9、协调长春市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全市自然灾害应...(08-10-10 14:27)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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